他说,燕白秋被穿越这事,魂魄附身,这事沈卓是有提出来的,估计柳青梅等人也有怀疑,只是看到燕白秋真心的对待燕家人,而且没有任何坏心思,这事就压在心底了。
燕白秋原先在太和县,无人无不知无人不晓,那好吃懒做,整天吊儿郎当,啥本事没有,性子还懦弱胆小不说,不要说什么做各种美味的吃食了,这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“……你说爹娘,早早就知道我不是真的燕白秋?”听到司臻寇这样说,燕白秋也是后怕的不行。
他还以为自己伪装的挺好的。
司臻寇看了他一眼,轻笑道:“没事,这事他们心里清楚,而且当初的燕白秋明明已经死去了,当时在灵堂上炸尸,而后你又会各种不同寻常的吃食,性子也与原先不同,他们甚为父母,对自己的子女最为了解不过,定然是知晓几分的。估计私底下观察了你许久,见你没有变成白眼狼,也没有对燕白秋身体做出什么不妥的事,这事估计也就那么过去了……”
燕白秋听完,沉默了许久。
“不过你也别担心,你爹娘估计也不想再提这事,你只要好好的把他们当再生父母,又何妨,他们也是真心疼爱你的。”司臻寇见爱人闷闷不乐,只好耐心开导起来。
燕白秋这才想开,其实他也是内心有些感慨,再聊到有一些发家致富的点子,比如说给各种瓜果啊,水果等东西嫁接技术,比如现在还不流行的快递行业的时候,被司臻寇给阻止了。
“你手头上的东西太多了,虽然注意是好的,受益的也是大家的,可自古以来,树大招风,财大招贼,迟早是有见利眼红之人,我们在太和县,还是老老实实的过着小日子就行。”
燕白秋自然是接受了司臻寇的提议,他身边的人都感觉他的不对,倘若其他人也知道,那还不把把他当成异类给烧死。
那场面实在是他不愿意看到的。
凌玖跟黄埔百川也在他们附近买了宅子,日子不温不火的过着,偶尔吵个小嘴什么的,特别的滋润。
因为燕家在镇子上了不错的酒楼,生意火爆异常,在第二年,店铺翻新扩大,生意更是好到没话说的地步,彻底的压了醉仙楼一头,一举夺得魁首之位。
燕家有钱了,可以说在镇子上算是首富了。
燕白秋跟司臻寇两人结为夫夫的事,镇子上人也只知晓的,就单凭看司臻寇那彪悍的外表,冷酷的外形,嚣张的架势,再加上这人曾经在太和县,连续坐镇,只有唯独他一家独大,作为一名响当当的,没有人敢惹的屠夫,身材高大,手把势凶悍,没有人敢去跟燕白秋哪里塞人。
还想不想活了?
这对夫夫是你们能够撩的吗?
你到底是多长了几个胆子啊?
没看到当年那屠户的狠劲?
整个太和县的猪肉都被他承包了!
每天屠杀十几头,单手拎着三百斤的大肥猪,丝毫不费劲儿,手起刀落,刀下猪魂,无人敢招惹。
于是,全镇子的人都很有默契,不敢去招惹,也不敢弄什么假装跌倒去勾引其中某一个,甚至连抛媚眼都不敢。
于是,这就导致了另外一个现象,那就是给燕家姑娘,燕白雪提亲的人,都快把燕家的门坎儿给踩烂了,各家大户的公子哥儿讨来娶亲,可谓是在太和县一大盛事。
以前燕家即便是在最好的时期,那选夫婿也是只有几家,还不能对男方提太多的意见,可现在不同了,一大堆都是优秀的俊美男子,轮着燕白雪挑选。
经过一番的过五关斩六将,又在燕家人众多的考验当中,燕白雪也挑选了自己喜欢的大户的公子,得了独宠,被呵护的不行,这日子也是美满的不行。
最后唯独就是沈卓一人是孤家寡人了。
“我呀,命里有时终须有,命里无时莫强求,看到顺眼的,我自然是会主动出手的。”沈卓对此不在意。
而在燕白雪出嫁之后,沈卓也终于遇到了他命中的那个人,恰恰是因为一坛子甘香四溢的桃花酿惹的祸。
这事还得需要从头开始……
第140章友谊的小船
三月,桃花盛开。
特别是太和县,往西边那一带,烂漫的桃花,大片大片的盛开,那片庄园是这两年圈起来,大约种了将近有十里左右,每到三四月份,桃花盛开,整个太和县都飘荡着桃花的香味。
春风抚来,片片粉色的桃花飞舞,坐在亭子里,再来一杯上好的桃花酿,也是别有一番滋味。
这盛开的桃花庄园自然是燕白秋让人给种的,原本他承包了不少的田地,是准备种植一些水果,进行各种嫁接,后来听了司臻寇的建议,就没有再弄,想了想,也不能空着,于是就有了种植桃树,当然也进行了改良,于是这桃树开花倒是开的茂盛,结出的果子也是十分的喜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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